那些“投诉和抵制”的网友们,你们没做过爱吗?如果你们一方面自己也做,一方面认为这是一件丑事、坏事,你们的神经是多么分裂呀!

关于“艳照门”,李老师发出另外一种声音!
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473d533601008n2u.html

Porsche_sbeenhero 发布于2008-02-21 11:41 | 出自李银河的博客 | 关键词: 艳照门 人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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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2 2008-02-21 12:55

李老师一直都比较牛的,观点很尖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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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3 2008-02-21 15:18

套句俗话,做是天经地义的,拿出来现就不怎么好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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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4 2008-02-21 16:36

也不是人家自己拿出来炫的,隐私的东西还是不要保留证据的好,不然总有一不小心的一天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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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5 2008-02-21 17:10

喝酒以不醉为原则;醉了以不失身为原则;失身了以不拍照为原则;拍照了以不存电脑为原则;电脑坏了以不修为原则!!!!!!!!!!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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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6 2008-02-22 13:04

什么啊!~你是不是等于没说啊!~汗!~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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